ccar008, 你好 會員登出, 會員中心 服務||Yahoo!奇摩 知識+ 教育學習 如何做 我要發問 發表 我要發問 熱門: 跨年晚會 摩羯座 消脂茶 諾羅病毒 寫字看個性 主題 天涼泡湯趣 用手機上知識+ 知識搜尋 知識+ > > 法律> 生活法律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知識問題| 85年的遺產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1-12-11 20:57:37 解決時間:2011-12-24 21:13:23 解答贈點:5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2 評論: 0 意見: 15 [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100% 共有 2 人評價請問..家父85年過世,當初家母說我們不懂事.大姐24/我22/大妹20/弟弟19/小妹18,說等以後各自成家立業再分遺產,但三週前與家母提起要分配了,卻得不到下文,後來去國稅局查,才發現早在85年10月父親過世沒多久11月就已數過在弟弟名下了. 我再次詢問才說他當初都幫我們辦理拋棄繼承了,....請問..我們隔這麼多年了還能追回嗎.. 麻煩給予專業建議.感謝. p.s..經詢問拋棄繼承是母親私自蓋章,還擅自簽名能訴請無效的嗎.並回復遺產重新分配嗎. 2011-12-19 19:34:14 補充 當時我成年了,也出嫁了,因當時說稅金我還沒能力付,跟我要了印鑑證明...說是辦暫時步處理,以後處理.. 現在我才發現被騙,我近日也去申請閱卷.確定是辦了拋棄.名字是簽的,但章是我的.. 最佳解答網友票選 回答者:小子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2011-12-12 00:43:27 [ 檢舉 ] 恩…你們的情形,如果以繼承回復請求權主張你的權利的話,就像第一位回答者說的,肯定是沒機會了。 不過,你的情形如果是代替你們這些子女去拋棄繼承的話(父母依法可為子女拋棄繼承),或許,你可以依照民法第1088條「父母對於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處分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主張之」,主張你母親不是為了你們的利益著想而拋棄繼承,所以你的處分行為,無效。 然後再基於767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你弟弟返還你們姊妹應繼承的部分的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為大法官解釋,是不會罹於時效而消滅的,但如果是動產的話,還是會有消滅時效的問題)。 只是,以上的主張,不曉得究竟可不可行、會不會被法官認為仍舊是屬於繼承回復請求權而認為你們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消滅,呵呵。 我認為,你們姊妹商量一下,如果打算採取積極行動,提起訴訟,那麼就找律師問一下吧。至於,我上面的說法,僅供小小的參考。 話說回來,我國重男輕女的觀念,怎麼到現在還是那麼重啊? 參考資料 不是很專業的書本+非常混亂的腦袋 2011-12-12 16:17:12 補充 另外,我們回答者雖是抱持著幫助你們這些不懂法律的老百姓的心態, 而義務回答,但我們也想留下我們盡心盡力的回答的內容, 所以,請不要在得到解答後,移除答案,謝謝。 2011-12-17 22:47:36 補充 在這個案子我是認定版媽是依法替子女拋棄繼承,而沒有偽造問題。 子女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為子女之特有財產。而父母對於子女之特有財產,依民法第1088條第2項規定,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則不得處分之。 因為實務上認為,拋棄繼承之性質,是處分行為,所以,父母代其子女拋棄繼承,自應適用第1088條第2項之限制規定,若非爲子女利益,即不得為之。 那非爲子女利益拋棄繼承,則其效力如何,學者間與實務上共有三說,一是無權代理,二是無權處分,三是違反強制禁止規定,依民法第71條,無效。實務上是採取無效說。 2011-12-17 22:50:07 補充 所以應該是可以行使民法767條物上返還請求權(順帶一提,這案子中,弟弟也不能主張他是善意信賴登記之第三人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因為繼承人不算第三人)。 不過,因為繼承權被侵害而行使第767條規定,在這兩者,可能會有競合的問題,恩…不曉得現在實務的看法如何。如果仍舊採法規競合,那就不太妙。 至於有沒有偽造問題,我是認定版媽是依法替子女拋棄繼承,應該是沒有。 而這個案子,版媽在在85年10月父親過世沒多久,11月就已數過在弟弟名下,個人猜測,應該是連版媽也一同拋棄繼承,完全將財產讓給你們弟弟,這個時候,除了拋棄繼承這個處分行為外,已無其他處分行為,所以應該其他無權處分之問題 2011-12-17 23:05:51 補充 不曉得有沒有哪裡有錯@@,男子漢的腳踏車兄,有沒有要補充的>_< 相關詞: 85度c,85大樓,85街,85大樓,85度c,85 街論壇,85街有毒,85制,85度c蛋糕,85度c咖啡蛋糕店 [ 快速連結 ] 其它回答( 1 ) | 意見( 15 ) | 評論( 0 ) 發表你的評價 你的評價 發表評價: 正面 普通 負面 評價內容: 發表 取消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馬上按讚 加入 Yahoo! 奇摩 知識+ 粉絲團 一對一家教 學超自在 不背單字的戰勝多益字彙法 實用教材 包羅萬象!知識強者教會你 不會做?來這裡找就通通會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些密技 相關問答 [ NOKIA ]星巴克跟85度c哪種蛋糕較多人買? [ ]高雄住宿|85樓住宿|推薦業者 [ 冰品甜點 ]85度C有做母親節蛋糕?? [ 茶藝咖啡 ]我和妹妹打算買母親節禮物~星巴克或85度C蛋糕都可以 [ 海運 ]Cosco, WalMart, 85"C, Staples [ 周邊配件 ]Canon 550D+15-85 or 24-105 更多 其他回答(1) 意見(15) 相關評論(0) 001 回答者:沙灘之上 ( 專家 1 級 ) 擅長領域:生活法律 | 房地產 回答時間:2011-12-11 21:24:55 [ 檢舉 ] 沒機會了,你母親偏心老么而已。 民法: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繼承回復請求權 )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 就算了吧.. 參考資料: 電腦週邊急救團 2011-12-12 10:43:57 補充 . . 法律還真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我也增長見聞了。 . . 參考資料: 電腦週邊急救團 2011-12-18 06:28:48 補充 . . 法已明定,但任何人以此為答辯,根本不回應你提的觀點,法官會如何的判? 參考資料: 電腦週邊急救團 1 001 意見者:∮陽光小子∮ ( 知識長 ) 擅長領域:生活法律 | 儲蓄 發表時間:2011-12-11 21:39:00 [ 檢舉 ] 85年10月~~~距今已超過15年 民法最高的請求時限也只有15年而已~~~ 002 意見者:張澄 ( 專家 1 級 ) 擅長領域:生活法律 | 國家考試 發表時間:2011-12-12 10:21:54 [ 檢舉 ] 其實不是沒機會,如果對方不主張時效抗辯,還是有機會一搏,不過太渺茫了。 003 意見者:男子漢的腳踏車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2011-12-15 14:46:29 [ 檢舉 ] 補充小子先生的一些意見: 一、民法1146條的消滅時效為知悉2年及可繼承時10年,即所謂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其前提是同意所謂繼承權遭受侵害,惟我國繼承法採當然繼承主義,即版大已經繼承,雖當時年僅7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版媽則為法定代理人,故理論上,版大的繼承已由版媽完成,似無回復請求權的問題。當然以上屬本人之個人見解,如認為繼承權遭受侵害,雖然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消滅,仍可提出訴訟,俟確定判決後(因為法院很難判版大勝訴),可聲請大法官解釋,仍有敗部復活的機會,至於理由?繼承制度對於子女保護顯有漏洞且侵害子女之財產權等,此問題可再開版討論。 004 意見者:男子漢的腳踏車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2011-12-15 14:47:05 [ 檢舉 ] 二、小子先生提出民法1088條之見解,並非無的放矢,惟版大7歲至20歲之生活開銷亦將列入討論,故版大必須先說明繼承該遺產之利益有多大?否則於法庭上,都會被對方律師提出,此點亦可討論很久,且民法1088條的消滅時效如無特別規定,仍依民法125條規定為15年,而民法1088條屬單獨之請求權否?似乎仍如小子先生所言,依民法767條規定請求返還。故解釋上似乎不需援引民法1088條而直接認為其所有權仍屬於版大,直接適用民法767條規定,因為理由很簡單,所有權自始屬於版大,可於提出民事訴訟時一併提出。(小子先生幫你的補充應該還可以吧> 009 意見者:男子漢的腳踏車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2011-12-15 15:16:41 [ 檢舉 ] 只少更正為至少,快中有錯,以上如仍有錯別字,請自行轉換成正確的字,本人不再更正@.@ 010 意見者:男子漢的腳踏車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2011-12-15 15:39:56 [ 檢舉 ] 最後最後再說明一點: 按照小子先生的思維可以推出,繼承已經完成,所有權由版大取得,則依據民法767條規定,請求返還!理論上,沒問題!因為地政機關所為的不動產登記係屬行政法上的問題,而繼承人雖未登記不動產,僅有不得處分的問題,故依照小子先生的見解,應可主張民法767的物上返還請求權。條文自己翻。 12下一頁 發表意見發表意見字數已達上限,要改成發表評論嗎? 發表 取消 目前沒有資料 我要評論 碗蒸 茶 初學者 5 級 點數 | 100 (本周+0) 登出 刊登贊助網站85聯合訂房中心 高雄住宿首選 5666.tw 高雄旅遊住宿不二選,週年慶!最後一檔,驚爆特價699元秒殺訂房中! 5666.tw 85大樓美麗灣 Wii玩 www.85love.tw 85夜景、wii無限暢玩!高雄渡假雙享受,精緻主題套房只要$799起! www.85love.tw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班考照首選推薦 www.kreta.org.tw 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全真模擬考,總複習,法條口訣背誦訓練及歷屆考古題。 www.kreta.org.tw 法律諮詢家服務網- 法律顧問 www.lawknow.com 法學經驗豐富,法務助理隨時為您服務解惑,撰寫訴狀,各類法律問題輕鬆迎刃而解。 www.lawknow.com 金融債務輔導協會-法律諮詢 www.debt9580.org.tw 行政院消保會依法公告之消保單位,提供債務協商、更生、清算、相關法律扶助! www.debt9580.org.tw 法律諮詢服務網 www.laws104.com 親切諮詢,法律服務,完整法律諮詢管道。 www.laws104.com最新生活法律 發問中 已解決 賣屋糾紛房仲如何求償? 請問有前科可以報考公職或警察嗎? 請問客戶支票跳票,老闆可以向業務員索償嗎? ((販毒收押禁見))如何解禁見及如何降低刑責 警察這樣說對嗎? 更多 我先生打我且把門鎖住不讓我出去有何罪嗎?會被關嗎? 何謂抵押物的轉讓與抵押權的關係 如果信件寄錯地址,收件人轉送他人 這種人為什麼可以一直有社會福利的補助 廢棄物清理法(20點) 更多 精選關鍵字 戶籍謄本 本票 民事訴訟 過失傷害 酒駕 離婚 命令 低收入戶 違規 賠償 無照駕駛 戶政事務所 減刑 調解委員會 拋棄繼承 良民證 連帶保證人 傷害罪 偽造文書 法拍屋 遺產繼承 罰單 存證信函 易科罰金 機車強制險 車禍 詐騙 闖紅燈 大樓管理 強制執行 殘障手冊 所有權 知識搜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c) 2012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知識+ 之問答內容是由參與+ 之網友提供,僅供參考,Yahoo!奇摩不保證其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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